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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 務 職 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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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一般民政自治、社會教育、國民教育、禮俗文物、民防業務、社運業務、地政業務、民政、調解、墓政、公共衛生等及公共造產等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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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財務、稅務、財產、公產納賦、農業、林業、水產、畜產、推廣工商、等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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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水利工程、都市計畫、道路橋樑工程、公有建築工程、其他公共工程、路燈工程、建築及設備、公共事業管理、國民住宅等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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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低收入戶、社區、老人福利、身心障礙福利、少年、兒童福利、婦女福利、全民健保等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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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編練、徵集、勤務、管理等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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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文書檔案、公共關係(新聞)、庶務、印信、法制、研考、便民服務、國家賠償及不屬於其他課室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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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人事管理及人事考核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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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政風調查、政風行政、政風預防等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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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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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垃圾清運處理、道路清掃、溝渠疏濬、水肥清運、配售大型廢棄物之清除及其他有關清潔處理及督導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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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理兒童保育、衛生保健及社會工作、文書、研考、採購、財產管理及事務管理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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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公共安全之維護、市場公共秩序之維持、市場環境、衛生之維護、攤舖位各項費用之催繳、攤舖位承租人違反本規則規定行為之舉發及處理、其他有關市場管理攤商申請事項。 |